• 索 引 号: FJ00123-0809-2017-00004
  • 文号: 闽卫办妇幼函〔2017〕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生成日期: 2017-01-03
  • 标题: 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内容概述: 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有效性:有效
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时间: 2017-01-10 10:47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卫生计生局、教育局、体育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大、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福州总医院,武警福建总队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办妇幼发〔2016〕4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福建省体育局办公室

2017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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